张爱玲看了不止一遍的小说新坟,到底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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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,朱西甯把自己的短篇小说合集《铁浆》,寄给了他的偶像张爱玲,直到年,才辗转收到张爱玲的回信,在回信中,张爱玲这样写到:

《铁浆》这样富于乡土气氛,与大家不大知道我们的民族性,例如战国时代的血性,在我看来是我与多数国人失去了的错过的一切,看了不止一遍,尤其喜欢《新坟》。

朱西甯是台湾著名小说家,祖籍山东临朐,出生在江苏宿迁,年弃学从军,跟随部队踏上台湾的土地以来,就再也没有回过故乡。

他把故乡安置在文字中,他作品的大部分背景都是他心心念念的祖籍——山东临朐。

张爱玲喜欢的那篇《新坟》中的故事也发生在这里。

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”能爷“,之所以叫“能爷”,是因为村里树木的买卖、新房上梁、谁家的木桶散了,都离不开他。

能爷的“能”是无师自通,但他“自通”的医术却没有人敢去尝试。

能爷自小没有了爹,娘一个人把他们哥俩拉扯大,老大没等到结婚就夭亡了。等能爷成家立业后就得了病。

村里人生病,从来都是去请会下神的道姑奶奶,至于请医生,那是有钱人家才能做的事。

能爷的娘被道姑奶奶折腾了一天,不到半夜就去世了,把娘安葬下地后,能爷就发誓自学医术。

村里的私塾先生给他从城里弄了几本破破烂烂的医书,能爷背了一半,就觉得什么都学会了,恰好家里的一窝鸡生了病,那就拿来练练手吧。

去镇上抓药,根本不知道抓多少,看看要抓的”地骨皮“,分明就是楝树皮,听小伙计说这是狗奶子树根的皮,想想村西边树林里全是这种树,花这些冤钱干嘛?不如自己去挖。

小鸡一只也没有看好,都死了。能爷才想起来,村西哪有什么狗奶子树,自己挖的是楝树皮。

生活中有很多人就像能爷一样,觉得自己无所不通、无所不能,而且不相信别人的建议,等自己碰了壁,才知道回头。

从此以后,能爷才开始踏踏实实从头再来,把药书从头背起,但他没有想到天下有这样的难事,几次想甩手不干,但想想被道姑耽误的娘,发狠也要学下去。

家败是从人亡开始的。

十三岁的大儿子大顺病了,能爷打跑了正在”做法“的道姑,千斟酌万斟酌的开了药方,但大顺服下药不大一会儿就死了。

能爷肯定药方没问题,但他又买了一本完整的药性书,知道问题出在喝药前给大顺喝的蜂蜜上,他不知道药方里的葱白和蜂蜜是相反的,大顺就死在这上面。

紧接着是三顺,不明不白的也死了。

老婆病了,能爷又咬着牙开了方子,不出所料,老婆也没有活下来。

月亮清冷的照着一溜三个坟头,能爷蹲在坟前,仍旧捧着他的药书,嘴里嘀咕着”方子肯定没有错……“

“我能爷没有不能的事儿!试着再干吧!总还有一个二顺。有巴望,成不成,都在在这一个孩子身上了。”

读完故事,是不是你也和我一样,心里堵得难受?

能爷学医的精神可嘉,看他拿老婆孩子试药的过程,有神农尝百草的气魄和壮烈,但是,他的自以为是,他的粗心,又让人觉得可悲、可恨。

一个人应该有理想、有追求,有钻研精神,但学习的过程中,粗心、自以为是、肤浅是求知的大忌。

也许,作者真正的意图,就是写我们的民族性,为了摒腐朽,找到真正的“治病良药”,那些血性的先人们,就敢于搭上最亲近的人,只有不断试错,不计成本的试错,才能成功。

能爷错了吗?您有什么高见,欢迎留言。

欢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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